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到靳海明先生的书面声明:靳海明先生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津贴 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其今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 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靳海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将根据靳海明先生本人的声明,不为其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靳海明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 ■ 靳海明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靳海明先生,出生于1969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冶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