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 对失信行为精准加大惩戒力度
Ren Min Ri Bao·2025-06-05 21:41
此次修订在坚持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对评价的档次、依据等做了调整:一是在原有法院判决案例和 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案源信息。二是 将"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档失信等级调整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并相应 从严调整了评价标准。三是精准加大惩戒力度。对失信行为涉及向医疗保障部门(含医药集中采购机 构)工作人员行贿的,或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的企业,一律按"特别严重失信"顶格处 置。对"特别严重失信"生产企业,在中止其全部产品在评价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的同时,中止其涉案 产品在所有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四是完善相关程序。进一步完善失信行为的纠正措施,鼓励企业通 过降价纠正,不再保留慈善公益捐赠的方式。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行为,在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 医药采购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北京6月5日电 (记者孙秀艳)为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进一步促进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健康发 展,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