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大食物生产情况”纳入普查内容
Xin Jing Bao·2025-06-06 10:50
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 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2016年,我国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普查公报,2016年,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 2016年末,我国耕地面积134921千公顷,99.3%的村通公路,99.7%的村通电,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 送站点。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自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 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此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乡村、农民生 活等新情况、新面貌,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在附件部分公布了此次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任组长,副组长由国务院 副秘书长林涛、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财政部副部长宋其超、农业农村 部副部长江文胜担任。成员包括中宣部、中央网信办、中央财办、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十余个部 门的主要领导。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此次普查将对农业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