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