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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原监事杜义贤、黄永平、黎运新,公 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办理完成取消监事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