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致: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 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增持 主体")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