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橙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临时报告等;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 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 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登记入 档,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 分的证据。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 项: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的办理,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