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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 目 录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地 点。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