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 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包括 1 名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的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及其审议批准权限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职工董事特别职责主要包括: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董事会审议、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代 表职工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二)董事会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续约、解聘、薪酬等情况时,反映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情况并发表意见; (三)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会议上提请审议公司劳动关系议案,或就劳 动关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