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