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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应选 董事候选人。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选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度的投票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思特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 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