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思 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 (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同意(并视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