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保障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及人员构成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审计委员会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