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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企及组织者因垄断协议被罚3.6亿:首例个人顶格处罚
3 6 Ke·2025-06-12 23:32

联环药业6月1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在销售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过程中违反了《反垄断法》,被罚没约6103.82 万元。至此,该系列案件共对当事人罚款超3.6亿元。 该系列案件是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三家医药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并首次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之后又一例类似案件。作为该案垄断 协议达成和实施的组织者,郭某某被处以500万元罚款,这是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以来已公布的行政处罚中,对自然人追究 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所作出的最高金额罚款,也是顶格处罚。 靴子落地:反垄断法修改后首例对个人顶格处罚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事"靴子落地"。6月10日晚间,联环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 告知书》后,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听证申请,但因听证意见不足以推翻执法人员对本案的事实认定而未获采纳,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天津市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垄处〔2025〕5号),因在销售原料药地塞米松磷酸钠过程中违反了《反垄断法》,被罚没约6103.82 万元。 而早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