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