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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