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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包工头利用股票账户行贿获刑,涉案账户盈利近900万元、收益率达147%
Hua Xia Shi Bao·2025-06-13 10:40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帅可聪 北京报道 一个装有198万元现金的黑色拉杆箱,两个市值合计约1500万元的股票账户,牵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厅长韩向晖 与包工头张某之间长达七年的权钱交易。 2025年6月6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平安法院")公布的张某行贿罪一审判决书显示,在韩向晖 任职祁连县委书记期间,张某借助其职务之便承揽了多项工程,后向韩向晖行贿约803万元。平安法院一审对张某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这是一起以股票账户为载体的新型贿赂案件。判决书显示,198万元现金之外,张某还通过两个股票账户向韩向晖 行贿约605万元。张某代为操作这两个股票账户买入贵州茅台、五粮液等股票,盈利894万元、收益率达147%。法 院最终认定,股票增值部分属于违法孳息,不计入行贿犯罪数额,但应依法予以没收。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贿行为不仅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还 会给行贿者和受贿者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利用股票行贿是一种相对隐蔽的行贿手段,但依然有迹可循,这一案 例也警示所有潜在的行贿者和受贿者,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