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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破产试点4年 住房公积金成重要偿债源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2025-06-13 13:03

南方财经记者 黄子潇 深圳报道 "四年多的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发现,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破产债务人的重要偿债资金来源。"深圳市破 产事务管理署表示。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显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破产法庭 联合印发《关于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率先建 立"个人+企业"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机制。 深圳是国内率先开展个人破产改革试点的城市,至今已试点4年。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 条例》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2024年12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进一步出台《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 人团队人员管理办法》,旨在优化个人破产管理人"机构+团队"管理模式。 记者注意到,6月12日,该署发布关于提出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涉及5家律师事务所。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其核心在于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这对以创业精神为标签的深圳至关重要。 6月13日,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显示,从2021年6月至今共有1738条公开案件挂网。 住房公积金成为重要偿债资金来源 四年多的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发现,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破产债务人的重要偿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