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 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