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京泉华: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目 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