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目 录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