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亚电缆: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1- 广 东 新 亚 光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