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点名榆林市:12个县(市、区)中的11个至今未印发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导致“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无规可循
Xin Jing Bao·2025-06-16 02:48
生态环境部6月16日消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陕西省榆林市水土流失治理存在差距问题。 2025年6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省发现,榆林市水土保持违法问题突出,淤地坝建设管护短板明显,老旧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重、建 设滞后,水土流失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地处黄土高原的榆林市多沙粗沙区面积占黄河流域的32%,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市域面积的86%,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成为黄河泥沙的一个主 要来源地。抓好榆林市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对解决黄河水沙矛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至关重要。 主要问题: 2025年2月26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榆林市绥德县西贺家石高粱咀淤地坝库区内堆放弃渣,库容已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淤地坝管护责任,提高养护水平。督察发现,榆林市管护工作不到位,部分淤地坝 丧失应有功能。绥德县西贺家石高粱咀淤地坝库区内堆放约29万立方米清淤弃渣,库容已满,淤地坝功能丧失。榆阳区羊路沟淤地坝原为病险坝,于2023 年实施了除险加固工程。由于日常管护不到位,该坝外坡部分区域损毁,坝肩水蚀形成冲沟,溢洪道内黄土淤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