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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