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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 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人数为三人。 第四条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当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