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六月 释 义 除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所使用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宇通重工、公司 指 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 限售期 指 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 指 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日 指 解除限售之日 件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理办法 本《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本法律意见书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书》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 -15 层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