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 在审计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