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久盛电气: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久盛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创业 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