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 158 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工作指引》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