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二)按绩效评价的原则,明确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第七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