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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 的条款原则上均适用于实际控制人,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