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 传递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盘(磁盘)、硬 盘、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需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送、传递。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