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1号)
(1)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5.1125 元/股; (3)发行数量:116,528,117.00 股(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4)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 则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葱岭实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自股份登记在葱 岭实业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法定锁定期")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宝地矿业回购其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葱岭实业如在前述法定锁定期内将取得的宝地矿 业股份进行质押的,设定质押的宝地矿业股份数不得超过葱岭实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 业股份数的 90%。为担保本次交易相关协议项下葱岭实业义务的履行,葱岭实业自愿承诺,葱 岭实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宝地矿业股份数的 10%("自愿锁定股份")在前款法定锁定期届满 之日起 24 个月("自愿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也不得设定质押、任何其他权利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