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 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由 102 名调整为 93 名,将原计划授予前述人员的限制 性股票调整为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除此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 象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