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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41 T. +86 21 5234 1668 F. +86 21 5234 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家化"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