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 天安新材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 存在合同纠纷,石湾鹰牌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申请网上立案,诉请判令被告一向石湾鹰牌返还保证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等款项合计人民币 158,021,125 元,同时请求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 0112 民初 2678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 0112 民初 26786 号),判决被告深圳恒大材 料设备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 130,000,000 元、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31,905.63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达的《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