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Sou Hu Cai Jing·2025-06-20 10:37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 施行。 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债 券、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提供经纪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管理办法明确: 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司章程; (七)建立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安全合规、自主可控的 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货币经纪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六)向主管部门认可的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估值类机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以及境内外金融机构 提供数据服务; (七)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货币经纪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 货币经纪公司以现金资产等存在的资本金必须至少能够维持3个月的运营支出。货币经纪公司不得将资 本金投资于非自用的固定资产。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