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元六鸿远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 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