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 鸿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 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独立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