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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 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 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 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 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 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