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Hubei S&H Law Firm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5)山河非章第 2344 号 :2025 年 6 月 20 日 时间(Date) 致: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 《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 ) 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人福医药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就有关事项所 作的说明。本所已得到人福医药的如下保证:人福医药已向本所提供了出 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