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的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本制度第三条第 4 目的规定为准);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事项,维护公司非关联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其他主要负责人; 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