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纠葛落幕 敦化农商行向东北证券讨要2.94亿元赔偿金遭驳回
2017年4月,因昊融集团在"长盈4号"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回购本金和溢价款,敦化农商行以昊融集团和 东北证券为被告提起诉讼。 6月20日,东北证券(000686)(000686.SZ)公告了一起诉讼事项的进展,事涉其与吉林敦化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敦化农商行")的诉讼纠纷。 东北证券称,其于6月20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敦化农商行的再审申请。本次诉讼事项对该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上述公告显示,涉案金额为本金约2.94亿元及相应利息。 2021年5月19日,原告敦化农商行以东北证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长盈4 号")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 行遭受重大损失4.72亿元为由,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北证券提起诉讼,要求东北证券予以赔偿。 "长盈4号"由东北证券作为管理人于2013年发起设立,委托人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产品设立后,委托 人指令东北证券与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昊融集团")签订《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 购协议》,投资3亿元用于受让昊融集团持有的8000万股吉恩镍业(600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