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 德恒律师:关于光明乳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21 5598 9888 / 9666 传真:21 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40318-00001 号 致: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公司于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