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上市规则》第 7.1.2、7.1.13、7.1.16、7.1.17、7.2.3 条规定事项有 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户和新 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签署重大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