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资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 "《公司章程》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回避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载明的会议登记方法中要求的登记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 人登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