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者税负不变
Sou Hu Cai Jing·2025-06-23 20:41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国务院近日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昨天,司法部、国家 税务总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规定》施行对平台企业以及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 负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但此前存在隐匿收入等情况的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将按照平台企业报 送的涉税信息依法纳税,其税负会恢复到正常水平。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 用。互联网平台企业记录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是开展税收监管的重要基 础。《规定》的出台对于健全平台经济治理机制,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报送涉税信息,应当在每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按照国务院税务主 管部门规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按照这一要求,本《规定》施行后,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今年10月份第一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 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有关配套公告,细化首次 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