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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七月二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会所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生效。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 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 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 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