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5第 263 号 致: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 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