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 业" )。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 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 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 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 ...